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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

    1、 学位授权点概况

    我校法律硕士面向现代企业发展需要,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和商学素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企业商事法务人才。法律硕士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应当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应当能综合运用法律和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具备独立从事企业商事法律工作的能力,达到相应的任职要求。

我校法律硕士于2014年获得授权,2015年开始招生,迄今已形成一支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专兼结合的法律硕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校内专任教师30名,有教授12人,副教授11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76.7%;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7人,在读博士4人,博士和在读博士比例70%;教师中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三层次人选2人;入选天津市高等学校学科领军人才培养计划1人,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计划2人;有境外留学或访学经历8人。专职教师队伍中,17人具有法律职业资格,11人担任实务部门法律顾问或咨询专家,9人具有多年的律师实践经验,3人担任人民陪审员。校外兼职教师23人,其中企业10人,律师事务所3人,公证处1人,法院7人,检察院2人,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5人具有博士学位。这些兼职教师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形成了一只完备的兼职导师队伍,可以满足企业商事法务人才复合型、应用型的培养需求。学校已建成法学专业实践基地32家,其中企业14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6家,法院、检察院10家,其他2家。实践基地可以满足法律硕士专业实践教学和培养专业实践能力的需求,同时也为研究生结合实务完成学位论文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培养方向

(1)法律硕士(法学):面向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律师事务所、法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商事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具有交叉学科特色的法律实务领域,注重加强法学与商学相关学科之间的融通和衔接。对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加强商科知识的教学,开设以现代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为核心的企业管理课程,培养兼具法学与商学素养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企业商事法务人才。

(2)法律硕士(非法学):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各类企业,对具有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夯实其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企业法律实务知识的教学,开设以企业法、商事合同法、财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为核心的法律课程。同时,考虑到现代企业的划分越来越细,专业化高度发展,针对国际化和本土化等不同类型的企业差异,培养具有不同知识素养结构的企业商事法务人才。

     3、导师:法律硕士培养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来自于实践部门的校外导师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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