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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研究生入学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09 

1.考生人事档案转移: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到我校录取所在学院。调档函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新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

2. 研究生入学政审表:从附件下载《2016年入学硕士研究生政审表》,用签字笔填写个人信息,由单位组织部门填写奖惩情况、历史问题和政治思想及现实表现后盖章并密封,收到录取通知书后按入学须知要求办理。

3.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报到时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外省市转入:介绍信要由具有在全国范围直接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开出,抬头: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入单位:天津商业大学(勿写转入你处);

本市转入:介绍信要由局级单位党委开出,抬头:天津商业大学党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填写:天津商业大学(勿写转入你处);本校考生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内部组织关系转移到各学院。

组织关系介绍信上要注明是正式还是预备党员、最后党费缴纳月份以及转出单位的名称,有效期要至9月底或更长。不接收超过预备期未转正的党组织关系。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可自带组织发展材料或确认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4. 户口迁移:定向生及本市市区户口的不转户籍关系。户口在本校的新生在毕业离校时按户籍科要求办理。其它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

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报到时自带户口迁移证(本市为户口页),落户地址为: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落户单位为:天津商业大学,属公安北辰分局佳荣里派出所。户口迁移证明必须盖有公安局派出所的公章。

5. 其他未尽事宜按入学须知办理。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请及时拆阅,按要求完成入学前各项手续和准备事宜。

上一条:关于邮寄、领取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下一条:2016级待录取研究生提交接收录取通知书地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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