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学科办公室)(已发布)
 首页 | 机构设置 | 学科建设 | 招生工作 | 培养工作 | 专业学位 | 学籍管理 | 学位管理 
 
 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2015年广东省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5-06-08 

为加强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基础课程教育,提高法学专业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供高水平的学术交流平台,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举办,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将于2015年7月20日至8月10日进行,为期三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暑期学校依托广东省第七、第八、第九批(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广东财经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师资力量,围绕宪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主题,聘请全国知名宪法学者,就宪法学前沿问题进行讲授和交流。授课方式主要为专家主讲和学生讨论等,交流主题:

1、宪法基础理论与宪法学研究方法

2、宪法与司法改革

3、宪法与法治政府建设

4、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宪法与特别行政区制度

6、宪法与基本权利保障

7、宪法与经济体制改革

8、宪法与社会建设

9、其它

暑期学校面向全国法学专业研究生开放,招生人数100人,省外研究生不超过30人。暑期学校为校外学生免费提供住宿、伙食补贴,并报销往返火车硬座或长途汽车车票。

申请暑期学校法学研究生(不限年级、类别和专业)于2015年6月15日前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发gdufelawschool@163.com,暑期学校于6月20日前确定学员名单并报省学位办公室审核备案,6月30日前发放入学通知书,学员持入学通知书于7月20日当天报到。

学习结束时学员须提交学习心得或报告以及论文,方可取得结业证书,学员所在单位据此记入2-3个学分。

联系人:

邓欣欣老师:电话(020)84096231

刘会玲老师:电话(020)84096143

附录:

2015年广东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生暑期学校

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所在学校

专业

年级

电话

地址

邮箱

备注

注:专业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硕士各个专业。

部分主讲教师简介:

1、周叶中教授:武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两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2、童之伟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主编,2014年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3、林来梵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法学》主编、清华大学法学院公法研究中心主任,我国“规范宪法学”的代表性学者。

4、刘茂林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公法评论》主编,国家级精品课程宪法学负责人,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

5、胡锦光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公共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重点学科——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中国宪法研究所所长。

6、王磊教授: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副部长,海洋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7、朱福惠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社科处处长,厦门大学公法研究所所长。

8、董嗥教授:广州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9、吴家清教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

10、邹平学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武汉大学博士生导师。

11、杜承铭教授: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武汉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夏威夷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法学一级学科省级优势重点学科负责人,“宪法学”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12、邓世豹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美国富布莱特访问学者。

上一条:关于2015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应届毕业生学位认证服务

关闭

版权所有@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处(学科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 邮编:300134 电话:022-26669611 E-mail:
tsyjs@tjcu.edu.cn

天津商大研招微信公众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