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科概况
经济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部门,其通过积极赋予及有力保障公民、企业广泛的经济权利,为国家有效调制经济运行提供法律规范,以实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长远目标。经济法学是以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兼顾学理性和实践性。经济法学通过对相关理论和具体制度、法律运行过程的研究,为我国经济法的立法、司法和律师实务等提供理论支撑,为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经济法学的内容丰富,主要包括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学和市场规制法学等。
经济法学是我校在取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授权后,设立的二级学科硕士点,依托于天津商业大学丰富的商科资源,形成了“法商相融,服务经济”的专业特色,围绕这一特色,在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上,配置了教学和科研上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成果突出。
经济法学科硕士生导师共计5人,其中1名教授,3名副教授,1名讲师,包括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培养第三层次人选1人。近年来,经济法学科共承担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1项,国家工商总局重大课题子课题1项,国家广电总局课题2项,天津市哲学社科基金一般项目3项,中国法学会等其他省部级项目2项,在《现代法学》《东方法学》《对外经贸实务》《天津日报(理论版)》等期刊和报纸理论版发表高水平论文50余篇。
本学科注重对研究生经济法学基础理论和前沿知识的培养,培养学生能够系统掌握经济法领域的基本理论和相关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从事本专业科研工作以及司法、律师等相关法律实务工作的能力。
2.研究方向
(1)市场规制法理论与实务研究。(2)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理论与实务研究。(3)环境法理论与实务研究。(4)涉外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研究。
3.指导教师
王宏军 刘剑 孙佳颖 冯洁 刘秋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