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津商大校发[2014]4号)的有关规定,在2017届硕士研究生中评选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现将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1)评选原则: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2)评选条件:严格按照《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条件。
(3)评选时间:结合学位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在6月9日前将学院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部。
(4)评选程序:研究生个人自愿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填写由研究生部统一印制的《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论文专家评阅成绩和答辩委员会答辩成绩,在全面审核学位论文和代表性成果等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按下达的名额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并报送研究生部,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5)名额分配:以学院为单位,控制在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以内,但一定要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6)提交材料: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学位论文,三个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随表所附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附件1: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2: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分配
附件3:天津商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